关于来安县阳光初级中学初中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7-15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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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安县阳光初级中学:

    你校《关于来安县阳光初级中学提高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2〕4号)精神,经成本测算,并综合考虑周边市县同类学校收费标准、我县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现将你校初中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批复如下:

    一、初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5500元;住宿费为每生每学期700元(4-6人间)。

    二、请你校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的要求,落实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民办学校退费制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对新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按照本文件规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对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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