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文化和旅游行业企业。
【政策内容】
支持文旅品牌创建提升;支持产业升级;鼓励文化旅游人才培养;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强化旅游发展绩效;鼓励企业参加旅游文化会展营销活动;对在文化旅游、非遗文化传承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和鼓励。
【申请途径】
线下申请地点:
县文旅局窗口。
【申请材料】
(1)获奖证书。
(2)相关证明文件等材料。
【政策依据】
《来安县文化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来文旅字〔2021〕25号)。
【责任部门】
县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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