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体】
县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政策内容】
在县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本年度上缴税金总额100万元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增速10%以上;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按当年实现入库税金的5‰予以奖励。
【申请途径】
线下申请地点:
县发改委窗口。
【申请材料】
(1)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
(2)营业收入表。
【政策依据】
《关于修订<来安县工业“二十强”“二十快”企业和优秀企业经营者评选及奖励办法>等三个文件及印发<来安县建筑业纳税五强企业评选及奖励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来办字〔2020〕58号)。
【责任部门】
县发改委牵头,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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