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安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2022-03-15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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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22315日,县城管执法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来安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部分县直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对县市场监督局建议进行了充分考虑并调整将《实施方案》工作职责第九条改为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督促厨余垃圾产生行业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制度。”

    县委组织部的建议进行了充分考虑并调整《实施方案》工作职责第二条改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体系”。

    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需要具体明确占地规模和设计要求,这样方便开发企业提前安排和布局”和“明确具体的配套建设标准”的建议,这个可由前期组织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时对开发企业提出配套要求,故未采纳。

    对县生态环境分局建议进行了充分考虑并调整将《实施方案》工作职责第十五条改为负责指导有害垃圾集中暂存、收运和处置工作;对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予以查处;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对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建议将县开发区辖区内步行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城管局管辖服务范围。”本次《实施方案》不涉及管辖服务范围的划分,故未采纳。

    在对以上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对《来安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并再次对效能办、文明办、发改委、事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新安镇12家单位征求了意见,以上单位均表示无意见。

     

     

    来安县城管局

                                        20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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