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来安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3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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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县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截止目前分类试点范围覆盖来城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7个物业小区,2座公立医院。为加快推进来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2020年来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来安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了《来安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2022年2月23日将意见反馈我局或盖章扫描件发邮箱。    

    联系人:唐凤飞          联系电话:15955029994

     箱:2381056438@qq.com

                               

    来安县城管局

                           20221月13


     来安县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来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2020年来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来安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来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示范引领、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改善来城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2022年,将来城大中型餐饮业、宾馆、超市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实现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3年,将来城企业、老旧小区、车站、菜场、集贸市场、小型餐饮业、宾馆、超市沿街门店等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实现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知晓率100%,参与率9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精准分类,定点投放,智能回收,预约收运,信息化管理”具有来安特色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三、实施内容

    (一)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来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生活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二分法或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分法。

    (二)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投放容器投放点。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和垃圾桶颜色,按分类标准配备布局合理、数量适量的分类投放垃圾容器,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定点”投放管理,提高居民源头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因地制宜推进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工作,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

    规范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加强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处理,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专业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规范安全处置,厨余垃圾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滁州市厨余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资源化处理,其他垃圾运输至滁州市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

    )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做到“八有”,即“有实施方案、有宣传培训、有分类设施、有分类资金、有分类督导员、有分类志愿者、有考核机制、有工作举措”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市场化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由中标公司负责运行管理。

    四、工作职责

    (一)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来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协调各部门、单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工作。

    )县委组织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基层各类组织和党员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倡导全县党员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县委宣传部组织领导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及行业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积极支持。

    (四)县效能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工作纳入考评体系,实施考评。

    )县文明办负责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组织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文明素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县直机关工委:负责在来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推行党员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七)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有关项目的核准、备案和审批工作。

    )县事管中心:负责引导来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杯具,配合县发改委做好来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

    )县市场监管局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的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督促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制度。

    (十)县商务局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负责做好菜场、集贸市场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十)县教局: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等教体系统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开展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十)县民政局负责做好民政领域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和发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三)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设施、场所建设的运行规范,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加强监督管理;编写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办法并组织检查考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十)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医疗机构等卫生系统生  活垃圾分类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十)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指导有害垃圾集中暂存、收运和处置工作;对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予以查处;加强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业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在建工地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开展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十七)县文化和局:负责做好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景点娱乐场所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要求纳入相关规划,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利用设施的布局并优先安排用地。

    十九)县财政局负责统筹整合资金,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做好金融行业及国资委监管的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十)县统计局: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满意度、知晓率和参与率等相关指标测评,出具测评报告。

    (二十一)县经信负责做好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十)县交通运输负责做好汽车站、公交枢纽和驾校等监管的交通运输场所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十县总工会:负责组织各级工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十四)团县委负责组织领导各级团组织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志愿者在城市公共场所对市民进行垃圾不落地的劝导、监督。

    (二十)县妇联负责组织发动妇女及家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

    (二十)新安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组织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二十七)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园区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推动、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十八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按照“管行业,管分类”原则,做好本系统和管理单位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九)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由县城管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县城管执法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部门协作联动,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

    (三)保障经费投入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据实保障,列入财政预算。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通过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小区、进医院、进企业、进公园、进工地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正确率。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共青团员、妇女、中小学生、企事业单位员工等群体,争做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参与者、宣传者,带动养成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严格评估考核。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评估内容。各部门、单位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检查考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考核。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组织领导、分类硬件配备、宣传培训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等方面,对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督促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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