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来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发布时间:2022-01-20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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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13日,我局就《数字来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和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和县数据资源局等部门征求了意见。

    截止2022年1月14日,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关于《数字来安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公平性竞争审查,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和县数据资源局无修改意见。对县司法局的建议进行了充分的考虑,并对建议涉及的条款进行了适当的调整:1、采纳县司法局的建议1条,即建议明确文件的有效期。


    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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