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免去:
刘正东同志的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李卫东同志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