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安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公示(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1-12-2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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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号)和《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皖政(2016) 116号)相关要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需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现将来安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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