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深化农村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3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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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19]164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29号)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91号)精神,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并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三、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扶贫办、司法局等部门研究讨论,制定《来安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5月31日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

    四、主要内容: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分为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及督查考评。

    (一)日常养护主要工作有:小修保养(沥青、水泥砼路面轻微损坏部分修补),路面保洁,路肩、边坡培修,沿线设施维护,绿化修剪,桥涵疏通等。

    (二)养护工程主要工作有: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安保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等。

    (三)督查考评主要工作有:县交通局、财政局定期督查考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及养护资金使用情况等。

    五、创新举措:

    (一)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总路长,设立路长办公室;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管”的原则确定县道、乡道、村道的养护主体及其主要职责,并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职尽责。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提倡依法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养护作业单位开展日常养护,推行养护市场化。

    (三)县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养护资金挂钩,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完成管理养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管理养护任务,减拨养护资金,并给予通报。

    六、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资金筹措。市、县财政按照不低于县道每年10000元/公里、乡道每年5000元/公里、村道每年3000元/公里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县、乡、村道的日常养护,不足部分由县政府统筹解决。根据农村公路发展情况,逐年加大投入,满足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需要。县财政根据年度养护工程计划,足额安排配套养护工程资金,与上级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等。

    (二)加强检查考评。县交通局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内容、管理养护质量,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进行考评,考评时每项扣分以该项分值为上限。县道实行月抽查、季度考核,养护里程抽查率不低于60%;乡道、村道路实行季度抽查、半年考核,养护里程抽查率不低于30%。

    (三)加强资金监管。县财政局和交通局对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安全有效使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县审计局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解读单位:来安县交通局;

    联系电话:0550-56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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