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来安县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1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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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滁州市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建立健全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

    三、文件起草过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市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草拟方案。

    四、工作目标

    科学高效有序做好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总则、组织体系及职责、监测与预警等十个章节。按照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一、二、三、四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分别启动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应遵循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工作需要,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六、创新举措

    根据我县2019年底26项指标实际情况,拟定我县2022年考核指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确定了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明确了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及职责。

    预案实施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应急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解读单位:来安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550-5613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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