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0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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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专家:来安县司法局局长 史万铭;联系电话:0550-5612395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皖政办〔2020〕25号),现就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0年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2020年12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是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部分,总体上与国办、省办公厅保持一致,内容上结合安徽实际进行了细化。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了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主要包括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事中事后核查、信用监管和风险防范措施等。

    第三部分为“工作步骤”,主要包括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公布目录清单、制发文本材料和开展督促检查等内容。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营造良好氛围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真正落地见效。

    四、重要特征

    推行告知承诺制主要任务方面。一是明确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范围和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二是对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中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书面告知的内容等进行具体明确。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对核查办法、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对免予核查的事项和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处理方式进行明确。三是加强信用监管。要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等提出要求。四是强化风险防范措施。要梳理工作环节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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