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县财政局局长:蔡金林《来安县鼓励盘活“僵尸企业”扶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17 09:34
    【字体:打印

    解读人:县财政局局长  蔡金林

    (一)起草背景:为继续妥善处置我县工业领域中的“僵尸企业”,有效盘活其长期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存量资产,充分利用有限资源,促进县域经济良性发展,更好的解决“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故在《来安县鼓励盘活“僵尸企业”奖励政策实施办法(试行)》(来政办秘【2017】148号)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本方案旨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对“僵尸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对企业未充分开发利用的存量土地进行综合开发利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工业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升级改造,对人力资源禀赋较好、营销渠道稳定,但因技术工艺落后、产品产能过剩、产能效益低下、市场竞争能力弱、经济效益差而陷入“僵尸”状态的企业,通过鼓励和支持加大技改投入或转型,让其重新焕发生机活力。

    (三)文件起草过程:文件起草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有关县(市、区)的做法,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已完善,报县政府经常务会议纪要通过签批印发。

    (四)工作目标:通过《来安县鼓励盘活“僵尸企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来政办秘【2020】40号)的出台,帮助我县各类僵尸企业盘活,资产重组,让企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五)主要内容:对被收购“僵尸企业”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以前年度欠税包括各种税款和附加以及滞纳金等进行扶持,鼓励盘活僵尸企业

    (六)创新举措:对部分“僵尸企业”占地面积大、闲置厂房多,可采取“整体打包”或“化整为零”方式盘活僵尸企业资产,有效解决“僵尸企业”资源闲置问题,使新引进有市场、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及时落地见效。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我局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认真落实任务分工,做到责任明确、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倒排时间表,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要深刻认识清理“僵尸企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僵尸企业”清理盘活工作政策解读,增强工作自觉性、主动性,为顺利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对照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及时总结分类处置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通过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以企业个案解决带动共性问题的突破,确保圆满完成我县“僵尸企业”清理盘活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