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湖管理,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皖河长办〔2019〕19号)要求,现将来河、施河、五加河等10条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2日。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0550-5618806
传真:0550-5618806
电子邮箱:laxhzz@126.com
附件:来安县来河、施河、五加河等10条河流管理范围外缘边界线划界成果表
来安县水利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