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来安县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0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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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为稳步为稳步推进我县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280号)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2020)的通知》(滁政办秘〔2019〕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本方案的制定为我县智慧社区工作开展提供了方向,为高郢社区创建第三批省级智慧试点提供支撑,有助于提升社区治理和管理智能化水平。同时,智慧社区作为智慧城市的一环,试点建设的有益尝试对推动我县智慧城市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三)文件起草过程:文件起草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借鉴有关县(市、区)的做法,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意见,均无意见。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签批印发。

    (四)工作目标:民、便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为目标争到2020年底,取得试点成功经验,扩大试点社区数量,在全县逐步推开智慧社区建设。

    (五)主要内容:提升社区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共享社区信息资源,深化网格化数字管理模式,提升社区治理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信息惠民服务应用。

    (六)创新举措: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本就是一项创新工作,全市仅琅琊区开展了省级试点创建工作,我们在吸收借鉴其经验基础之上,立足我县实际,谋划了我县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方案。以新安镇高郢社区申报创建第三批全省智慧社区建设试点为契机,结合新安镇青龙社区县级智慧社区试点的创建情况,立足实际,采取先行试点的方式积极稳妥地开展智慧社区建设。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委、政府领导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及时建立协调机制,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合力推动智慧社区整体设计和系统实施工作,科学有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不断提升社区治理和居民服务的智能化、现代化水平。县级财政保障省级申创试点的建设及维护经费,乡镇要保障落实其他试点的建设维护经费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综合投入智慧社区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探索政府搭台、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多方投入机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智慧社区建设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充分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完善社区便民应用,因地制宜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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