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来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0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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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

    2017年1月,来安县通过了县域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志着我县义务教育整体进入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

    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文件。此文件要求到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2019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的通知》(皖教督〔2019〕10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县于第二阶段(2023—2030年)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验收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城乡、资源共享、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方针,2020年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202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3个方面共31项具体指标均达到要求,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教育治理体系趋于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年度目标

    2020年-2023年:认真落实《来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照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进行自评,自评达到要求后报市级复核;

    2024年:通过滁州市级复核和省级评估;

    2025年:通过国家认定。根据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初步拟定了《来安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拟定于2025年接受优质均衡国家验收,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起草过程

    2019年11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导性规划的通知》(皖教督〔2019〕10号)。根据文件精神,我县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起草小组认真学习研究《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实地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拟定了《来安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草案);我局于2020年3月5日向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等34家单位(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发送了《来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至3月13日7家单位(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均出示了书面反馈意见,其余27家单位反馈为“无意见”。同时通过来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来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截止4月7日,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按规定结束,网站无反馈意见。征求提出修改意见共计17条,我局采纳了17条建议,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送审稿》已提请县司法局对文件的公平竞争性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并审查通过。

    四、《方案》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对优质均衡创建目标、任务与措施、步骤与时间以及工作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

    《方案》提出的目标是:在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验收的基础上,按照“统筹城乡、资源共享、提高质量、促进公平”的方针,2020年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2025年全面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三方面共31项具体指标均达到要求,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新一轮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师资力量配置更加均衡,教育治理体系趋于完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从三个方面明确了创建的主要任务:

    (一)加大义务教育学校保障经费的投入,推进办学条件优质均衡化。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师资水平优质均衡化。

    (三)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办学质量优质均衡化。

    创新举措

    《方案》中两个附件中明确了我县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单位的职责,为实现我县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提供了组织上保障。

    、保障措施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从三个方面提供具体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三)抓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七、下一步工作

    (一)在音体美与骨干教师方面:2020年我县新招聘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共18名,评选了60名骨干教师,但是还远远不能达标,计划在今后招聘新教师时向音体美专业倾斜,同时多开展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活动,以评促教,鼓励年轻教师成长。

    (二)在学校规划布局与音乐、美术教室方面:我县已制定《来安县乡镇公立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方案(2019-2023》,目前已按照方案分年度有序推进、分步实施,到2023年底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已建成没有到达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的按照指标要求进行改造使其符合指标要求。对后续新建学校的音乐、美术教室将严格按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统一执行。

    (三)在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方面:将根据《来安县智慧学校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2年)》(来政办〔2020〕7号),加快县城和重点乡镇学校的智慧校园建设,加大对乡镇小规模学校的现代化教育资源的整合,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都达标。启动2021年智慧学校谋划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智慧学校建设方案,及早谋划2021年校园智慧工作,推动我县学校管理与教学的信息化在上新台阶。

    (四)在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方面:近年来我县通过新建中小学,增加学位供给化解大校额大班额问题。2020年秋季规模为30个班级的实验小学南校区投入使用,2020年6月城南小学新校区已经开工建设,2020年9月县城公园路小学校区已经正式启动,汊河镇新小学启动选址工作。待城南小学、公园路小学、汊河镇新小学建成投入使用后,实验小学、来安县二小、汊河镇中心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可以得到解决,同时县城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面积也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于大校额的民办学校,阳光小学、阳光初级中学将采取限制招生计划,停止转入等措施,逐步控制办学规模,2023年达到2000人以内规定办学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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