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河长办与来安县检察院开展联合巡河

    发布时间:2020-05-1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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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5日,来安县河长办和来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联合巡河。此次联合巡河是贯彻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滁州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的会议纪要》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针对市河长办暗访督察交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现场交办三城镇、汊河镇立即进行整改。三城镇、汊河镇有关人员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乌衣至三城清流河桥,查看了河长公示牌,现场督促三城镇河长办尽快更新公示牌内容,保证公示信息准确无误。检查组同时查看了三城镇伏湾村处6块清流河县级公示牌,要求镇、村河长调整后要对相关公示牌进行及时更新。


    随后,检查组来到滁河汊河闸,查看了汊河闸上下游河道内种植蔬菜、垃圾倾倒情况。汊河闸管理所、汊河镇人民政府就问题现场进行责任划分,汊河镇政府对汊河闸上下游违法种植及倾倒垃圾进行清除,恢复河道原状,汊河闸管理所后期对管理范围内进行日常管护,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我县响应省、市河长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共同加强河湖保护。下一步,县河长办和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齐心协力把“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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