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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来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的新闻发布(县城管执法局)

直播时间:2021年5月26日

直播嘉宾:

人:县委宣传部新闻科 苗竹欣

直播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直播简介:人居环境改善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县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2018年我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3.65万吨,2019年为4.01万吨,2020年为4.3万吨。我县迫切需要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美化环境,节约资源。

新闻发布会视频

文字实录

一、政策制定背景

1.人居环境改善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县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递增。2018年我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3.65万吨,2019年为4.01万吨,2020年为4.3万吨。我县迫切需要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美化环境,节约资源。

2.上级法律有明确要求。2017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9年9月安徽省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9年底前,各设区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合肥市、铜陵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设区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我县需要尽快跟进,出台相关政策。

二、工作目标

以建设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为目标,规范来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三、文件起草过程

根据《滁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拟定了《来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来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函》,并于2月1日对征求到的意见情况进行了公示。对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如下:一是听取县市场监督局建议将第六条改为:“县市场监督局负责指导督促经营者逐步取消一次性用品和餐具,引导餐饮行业开展节约活动,督促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制度。”二是听取县供销社建议,将县供销社职责调整为“按照本单位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四、主要内容

《来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规定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其中可回收物是指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 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厨余垃圾是指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尿不湿、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尘等。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县城管执法局是来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公安、卫生健康、交通、商务、供销、文旅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应当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普及分类知识,增强市民分类意识,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对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城管执法局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依法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五、创新举措

1.立足四个先行: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示范引领,全面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党政机关先行、中小学校先行、文明社区先行、示范小区先行

2.坚持六个紧密联系:与社区紧密联系、与物业紧密联系、与居民代表紧密联系、与党员干部紧密联系、与人大代表紧密联系、与政协委员紧密联系

3.做到八个必进: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小区、进医院、进企业、进公园、进工地,逐步实现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4.加强宣传引导:我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来,共发放宣传手册12000多份,制作宣传展板50多个,开展宣传活动32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显成效。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1.加强检查考评。制定来城生活垃圾分类考评办法,从组织领导、分类硬件配备、宣传培训组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等方面,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督促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落地见效。

2.认真总结完善。相关职能部门要扎实推进、认真总结,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系统,逐步将试点范围向来城大中型餐饮业、旅馆、超市、物业小区推广,实现来城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形成具有来安特色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力争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