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公租房承租户是否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

来源: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作者:来安县住建局阅读:发布时间:2022-11-01 09:24字体【  

不可以的。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对象是承租市场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领住房租赁补贴。承租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选择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方式的保障家庭可在保障方式满1年后方可申请变更为实物配租方式。申请变更时,应当向核发其保障资格的原初审部门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初审部门或单位的变更申请后,有存量房源的应当及时办理,存量房源不足的应准予轮候,轮候期内补贴按上述方式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