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死亡,个人帐户和丧葬补助金如何处理?

来源: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来安县人社局阅读:发布时间:2022-06-01 15:22字体【  

内容:参保人死亡,个人帐户和丧葬补助金如何处理?

答复: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亲属从参保人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申领丧葬补助金。参保人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10个月的金额(死亡后多领的养老金从丧葬补助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