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 2021年秸秆电厂使用秸秆协议情况的公示

来源: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来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者:来安县发改委阅读:发布时间:2021-04-15 15:08字体【  

为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对农作物秸秆发电实施财政奖补的意见》(财建〔2014〕958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作物秸秆发电的意见》(皖政〔2014〕52号)文件精神,现对来安县申报秸秆奖补2020年使用秸秆情况和2021年使用秸秆协议予以公示:

因2020年来安县未与相关公司签订农作物秸秆使用协议,故无相关秸秆奖补情况。来安县与安徽省碧绿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2月签订2021年农作物秸秆使用协议,安徽省碧绿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协议承诺全年使用秸秆2万吨,其中:小麦秸秆0万吨,水稻秸秆2万吨,玉米、油菜、豆类、棉花等其它秸秆0万吨。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反馈至来安县发改委,监督电话:0550-5610358,唐孝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