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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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策制定背景:

    制定背景:滁州市出台《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从城区向乡镇推进。

    必要性:2019年出台的《来安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已对我县城区禁放区域予以明确,使社会公众能够知晓我县乡镇的限放区域,便于管理和执法,需要划定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实际范围,并向公众广泛宣传。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扩大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范围,减少环境、空气、噪音污染,使群众知晓我县禁限放区域,为群众创造宁静的生活环境。

    三、起草过程:

    2021年8月12日县限放办发文要求除新安镇与汊河镇之外的其他乡镇研究划定各自乡镇烟花爆竹限放区域。20219月,通过县政府网站来安印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来安县乡镇烟花爆竹限放区域意见征集公告》,征集截止日期前未收到意见。限放办向县人大、县政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均未收到修改意见。

    1015日,通过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合法性审查。1025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宣传我县城区的禁放区域及其他乡镇的限放区域和限放时间

    五、创新举措:

    一是实地勘察,广泛征求意见。限放办联合土地部门,根据各乡镇土地规划图,结合实际建成区域,科学合理划定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限放范围,并将区域图上网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充分宣传,确保家喻户晓 限放办制作了6万份《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1万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50条宣传标语、200块禁放标识牌,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禁放氛围。

    三是严防死守压降违规燃放。元旦及春节前后,全县共安排40辆巡逻车巡回播放禁放语音,组织社区、公安、城管、志愿者近500人,按照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劝阻、处置违规燃放行为。

    四是举报有奖发动群众参与。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放工作,实现全民监督,我县实施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对帮助公安机关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的第一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加强源头管控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实现禁放区域内禁止零售烟花爆竹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实施限放的乡镇内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合法经营,不超量储存烟花爆竹,不销售非法渠道的烟花爆竹,保障烟花爆竹储存及燃放安全。

    三是加强违规巡查和处罚力度。对发现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由公安、应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罚,并集中曝光,起到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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